SA516MGr485(HIC)钢板采购说明书
1. 引用标准
钢板应符合本说明和ASME第Ⅱ卷A篇2017年版中SA-516/SA-516M,SA-20/SA-20M的标准要求。
2. 材料名称及规格尺寸
中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序号 | 钢 种 | 规 格 | 块数 | 吨位 | 厚度负偏差 |
1 | SA516MGr485(HIC) | 12*2000*8000 | 1 | 1.507 | 0.3 |
2 | SA516MGr485(HIC) | 20*2000*8000 | 1 | 2.512 | 0.3 |
3 | SA516MGr485(HIC) | 26*2000*8000 | 1 | 3.266 | 0.3 |
4 | SA516MGr485(HIC) | 28*2000*8000 | 1 | 3.517 | 0.3 |
3.SA516MGr485(HIC)制造
钢的制造可采用碱性吹氧转炉或电炉法炼钢工艺并且需在钢包冶金炉内进行附加二次精炼且真空脱气(氧气含量不大于0.0020%)。钢板应该为全镇静钢并应符合ASME规范第二卷(2017版)SA20/SA20M标准中细奥氏体晶粒度的要求。
4.SA516MGr485(HIC)热处理
正火状态
5.SA516MGr485(HIC)化学成分
C | Mn | p | s | si |
≦0.20 | 0.85-1.20 | ≦0.010 | ≦0.002 | 0.15-0.40 |
注:(1)上表数值测定状态均为熔炼分析。
(2)未测定元素依据SA-20/SA-20M(见下表)
Cu%≦0.40 | Ni%≦0.40 | Cr%≦0.30 | Ti%≦0.03 |
Mo%≦0.12 | V%≦0.03 | Nb%≦0.02 | B%≦0.0010 |
并且碳当量限制如下:
2 "以下厚度碳当量Ceq<0.42%;
2 "及以上厚度碳当量<0.45%
碳当量计算公式:Ceq=C+Mn/6+(Cr+Mo+V)/5+(Ni+Cu)/15;
6.SA516MGr485(HIC)力学性能(拉伸性能)
抗拉强度 (MPa) |
屈服强度 (MPa) |
伸长率(标距50mm)% | 伸长率(标距200mm)% |
485-620 | ≥260 | ≥21 | ≥17 |
7.SA516MGr485(HIC)冲击试验要求
0℃冲击试验按EN10028-3要求≥34J
8.SA516MGr485(HIC)硬度
钢板硬度应低于22HRC或237HB
9.Z向质量
钢板应按照ASTM A770的要求进行厚度方向拉伸试验。
10.质量
钢板质量按照SA-20/SA-20M第9节。焊接返修不允许。
11.检查和试验
代表买房的检查员,在买方合同执行期间,应能自由地随时进入钢厂所有与订货材料制造过程有关的各部门。钢厂应为检查员提供所有必要的方便条件以使他确认所供给的材料符合标准。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试验(除成品分析)和检查均应与装运前在钢厂进行,并应对工厂的操作没有不必要的干扰。
12.SA516MGr485(HIC)钢板识别标记
(1)钢材的识别标记应依据SA-20/SA-20M 13节的规定
(2)钢材应清晰地标志出下列资料:
①钢厂的厂名或厂标
②材料标准号和级别
③炉号
④钢板的识别号
⑤钢板的规格尺寸
例如:厂名 标准号 炉号 板编号 长*宽*高
(3)标志类型:用油漆喷印
(4)标志位置:所要求的标志应在每张成品钢板上距钢板边缘至少30mm的至少两处示出。
13.SA516MGr485(HIC)试验报告
(1)钢厂提供的材料试验报告书应依据SA-20/SA-20M 19节的规定,该报告书要申明钢板的制造完全依据材料采购说明书和材料标准。
(2)钢厂提供的实验报告书应包括所有采购说明书(标准年号、修订号)和订货单中的所有试验项目、炉号、钢板识别号及钢板的名义厚度应在实验报告中注明。
(3)实验报告上不要求有签名,但报告上应能清晰地看出报告的单位。尽管没有签名,但提交报告的单位应对报告内容负责。
(4)实验报告应为中英文对照。如果板材是从废材料制造厂购买的,卖方应提供一份钢厂的材料实验报告。而且,从卖方提供的钢板能追溯到钢厂原始材料实验报告。
14.SA516MGr485(HIC)包装标志装运
包装标志和装运应按A700实用规程所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确保钢块没有损坏。
15SA516MGr485(HIC)附加要求
(1)材料应按照NACE标准TM0177的要求使用TM0284标准中的酸性试样溶液,并要求CLR≤5%
(2)材料质量证明书中英包括NACE标准RM0284中规定的如下数值:
a)CLR:
b)CSR:
c)CTR:
碳当量(Ceq)也应包括在内。